信 息 产 业 部 网 站 备 案(ICP备案)
( 空间不在本公司的,请勿在此提交备案信息! )
主办单位名称
*
主办单位性质
--请选择--
军队
政府机关
事业单位
企业
个人
*
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号码
*
若网站为组织开办,则该栏应填写有关部门核发的
单位代码
,并注明有关单位名称,
例如,需工商注册的,应填写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
上的
注册号
,或是有效期内的企业名称预先
核准通知书上的编号。若网站为个人开办,
则该栏应填写个人有效证件号码,
例如身份证和身份证号码。
主办单位所在省
*
主办单位所在市
*
主办单位所在县
*
主办单位通信地址
*
网站负责人姓名
*
网站负责人有效证件号
--请选择--
身份证
事业单位的代码证
军人证
护照
驾照
*
网站负责人办公电话
*
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
*
网站负责人电子邮件
*
网站名称
*
网站首页网址
*
(请填写网址,如www.qs315.net,请记住加
www
,不要加
http://
,)
网站域名列表
*
*
多个域名之间用分号;分隔。
例: www.qs315.net
;
qs315.net
;
www.qs315.com
;
qs315.com
经营内容类型
--请选择--
新闻
出版
教育
医疗保健
药品和医疗器械
文化
广播电影电视节目
电子公告服务
其它
*
(正常的企业网站请选择“其他”, 其他的“出版”、新闻这些需要办理相应ICP证。
关于近期对下属网站开展大规模排查工作的公告
根据
国务院令第292号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
和
工信部令第33号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
规定,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,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。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,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,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。
对于没有办理经营许可证或非经营性ICP备案的网站,将予以罚款或关闭。因未备案或备案失败而引起的网站关闭或其他一切后果由客户自负。
为了全面配合中国信息产业部这次检查工作,以实际行动共同维护网络安全,求实网络公司近期将对下属网站开展大规模排查工作,对于无证经营的网站将进行关闭调整。为了保证您网站合法经营的权利,请您及时提交表格完成网站的审核备案工作。感谢您对求实网络公司的支持!